香港公司不用且不注销的后果
更新时间:2018-9-11 16:56:43 浏览次数:2821
香港公司一经注册,需根据香港公司条例,办理正常的年审年报,或者通过正常的途径,办理香港公司注销。如果出现香港公司注册后,发现该香港公司没有达到您的预期目标,决定该香港公司不用也不注销,放着置之不理,那么将导致如下结果:
1、会导致香港公司进入不正常状态,且有可能会被香港公司注册处强制除名;
2、香港公司的董事和股东会被列如黑名单,有可能导致董事或股东过港受限制;
3、香港公司将产生高额罚款,逐年累加;
4、香港公司的银行户口将会被银行冻结。
5、香港公司不用且不注销,如贵司的其它公司需上市,该BVI公司将有可能影响上市进程;
6、如股东名下有不正常的香港公司,后续如有融资等需求,亦会受影响;
7、我们亦将停止提供香港公司的注册地址及法定秘书。
如果香港公司不用且不注销,根据香港《公司条例》要求每间香港公司在每年的周年日及周年日后的42天内递交周年申报表,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周年申报表,根据注册处《公司条例》第662(6)条规定,公司如未有遵从第662(1)条的规定,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均属犯罪,可各处第5级罚款(目前最高可处罚款50000元),如有关罪行是持续的罪行,则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,另各处罚款1000元.
如果香港公司不用且不注销,根据香港《商业登记条例》第 7 (3)条需及时办理过往年度商业登记费及征费,过期将会有罚款,并将收到法庭命令。
如果您的香港公司不使用了请记得一定要办理注销香港公司,注销香港公司需先向香港税务局递交注销申请表单(IR1263),通常香港税务局收到该申请表后,约在1.5个月左右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,收到香港税务局的不反对通知书书,再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申请文件NDR1,整个注销的时间约为6-8个月;
如果您注册的香港公司不使用了,登尼特咨询顾问建议您可以先通过转让香港公司,如果转让不成便可以办理注销香港公司手续,避免产生以上所述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