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RS政策实施以来,香港对公司税务这块也是开始大规模清查工作。根据香港《税务条例》并没有豁免香港公司缴纳利得税的条文规定。离岸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利得税,应根据该公司在香港经营的业务性质及范围而定。一般来说,某一公司在香港经营行业、专业或业务,并从该行业、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,就必须缴纳相应利得税。这项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在香港及在海外注册成立的公司。也就是说如果香港公司不盈利,就不需要交税。
2018年开始,香港利得税两级制的具体实施方案,该方案将适用于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。法团首200万元的利得税税率将降至8.25%,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.5%征税。至于独资或合伙业务的非法团业务,两级的利得税税率相应为7.5%及15%。纳税法团或非法团业务每年分别最多可节省165,000元和150,000元税款。
怎样让税务局知道你的公司没有盈利呢?当然要经过一个做帐报税的过程。香港公司做账要做三大财务报表,分别是损益表、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。 做账所需要的资料包括公司章程、商业登记证(复印件)、银行的月结单(对账单)、银行收款和付款水单(回单)、商业invoice、订购单、装箱单、运费单以及费用开支单据。
香港公司核数,此处的核数即是内地所说的审计,香港公司的核数师报告只有香港持牌的会计师(CPA)才有权出具,经公司股东/董事签名确认后递交税局报税香港税务局评税,香港公司递交了税表、会计报告和核数师报告后,税务局会在三个月内完成评税,如果确认公司是亏损或没有利润的,会发出无需缴税的通知函,并将亏损额留到下一年抵扣。
当香港公司录得财年内亏损,公司利得税申报完成之后,在下列情况下,香港税局按惯例不会要求企业毎年递交利得税报税表:1、尚未开始或己停止且尚未重新开始经营的行业或业务:2、所经营行业或业务未有赚取(在抵销任何承前损前)应评税利润。应评税利润为按照《税务条例》计算的应棵税利润。
公司如符合上述情况,则暂时无须毎年递交利得税报税表,但税局将会复查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出利得税报税表。因此,倘若公司於今后收到报税表,必须遵照规定办理:否则本局可向贵公司采取法律或其他必须行动。如香港公司不满足如上情况,则需要主动申报利得税。
企业正规经营,已经是未来趋势。以往不少香港企业都是税表直接填0进行申报。但是现在新形势下,再这么操作,恐怕只能遭到税局的稽查,特别是成立3年或以上的公司,仍然在0报的公司,更加容易引起税局注意。如有需求也可联系日聪,二十年专业经验,欢迎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