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样的地址证明文件符合香港银行开户要求
更新时间:2019-3-4 17:52:22 浏览次数:4631
目前如果想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,不管在哪家香港银行开设账户,都会被银行要求提供住址证明。根据香港现行规定,零售及企业客户开户时,需提供用作核实的住址证明,必须为最近3个月内,公用机构单据、政府或公营机构等发出的相关地址证明文件。
地址证明文件不仅要求是最近三个月发出的,亦不接纳电子账单或自行打印的版本。地址证明的发出日期为三个月内本人名字的对账单,如水费,电费,煤气费,银行账单,保险公司账单,电信公司账单,政府发出的信件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必须为邮寄的信件,不接受信封上地址,只能够是账单上打印的地址,另需要有本人姓名及发出日期。如果使用电子账单,账单内有上述内容打印出来作地址证明亦可。那么哪些机构是公用、政府或公营机构发出的地址是受银行认可的呢?详细内容可以参考下图:
总而言之,香港银行云集不同银行不同分行的规定各有不同,有的不需要地址证明;有的只要求提供租房合同、内地地址等等证明;有的严格要求地址证明文件。在开户前需要提前了解各银行的开户要求。如有了解更多银行开户问题,欢迎来电咨询日聪银行开户顾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