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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香港有限公司的条件
录入员:Admin 更新日期:[2006-1-23 16:57:21] 字体[
    1、一位或一位股东以上,一位或一位董事以上,董事和股东可以重叠;

    2、所有股东必须超过18岁;

    3、所有股东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,中国公民亦可以用来往港澳通行证办理;

    4、以企业法人作为股东的,企业法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;中国的企业必须经过中国有关当局批准方可到香港设立公司;

    5、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圆港币,到位资金不少于1圆; 

    6、在香港能提供注册地址(一般由我们提供); 

    7、委任香港人或香港公司担任公司法定秘书; 

    8、必须从事正当生意; 

    9、必须交付所有费用 。 

    请下载"注册有限公司委托书", 详细填妥后传真(00852-27837918、0755-82143293)或E-mail:atahkhk@21cn.com 给我们,我们在收到文件后会立即处理。

    国际总部电话:852-27837818  传真(FAX):852-27837918  中国总部电话:86-755-82143272  传真(FAX):86-755-82143293
    广州北区电话:86-20-87550061   E-MAIL: atahk@21cn.net   MSN:ata-CFMP@hotmail.com    QQ:78861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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